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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工贸职业学院教室管理条例

武汉工贸职业学院教室管理条例

 

学校的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,教室由学校统一管理,所有教室均依据教学计划调配使用。教室用途变更需由主管院长签字批准。学院教室原则上只安排、接纳教学活动。非教学活动需使用教室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。所有使用教室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:

一、教室使用规定:

1、尊重管理人员,遵守教室管理规定,保持教室整洁。

2、自觉维护教室卫生及环境,不在教室、楼道及教学区内随地吐痰、乱丢各种废弃物,不随意张贴各种告示、字条,不大声喧哗等。

3、爱护教室内各种教学设施及公共财产,不得损坏课桌椅、书写板、门窗、窗帘、照明设施、墙面等公物(包括随意涂抹、刻画等)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

4、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,教学楼内禁止吸烟。

5、使用教室应注意节约用电,离开教室时自觉关灯及电器设备等。

6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进教学楼,严禁使用明火,严禁移动和毁坏防火器材及防火标志。

    二、多媒体教室管理及使用规定

为加强多媒体教室内设备的管理、方便教师使用、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,对于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管理特规定如下:

1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,如果是初次使用,请与计算机中心预约,接受中心负责教师的操作培训,在开课前预约时间到教室熟悉设备的操作;

    2、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批准权在学校教务处,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由计算机中心负责。

    3、需要临时使用多媒体设施的教师,应首先到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办理多媒体教室借用登记手续,凭申请表向计算机技术中心借用多媒体设备,未办理手续者不能使用教室内多媒体设备,否则后果自负;凡将多媒体或多功能教室私自借给他人的,后果由其本人自负。

    4、使用者须严格遵守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,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教室设备,有特殊需要时,请在课前与计算机中心的管理人员取得联系,并征得同意。

5、在每个多媒体讲台内都有一个控制面板,教师可以通过该面板自己控制设备的开关、投影信号的切换,方便使用。

6、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计算机中心老师联系,以便及时解决上课过程中的故障,保证正常教学。

7、学生举办各种讲座等活动,应由学工处(团委)或院系主管老师在借用申请上签字,并持本人学生证提前到教务处办教学行政公室办理借用手续。应保持教室整洁,活动期间,不能影响其他教室内学生的学习。

8、多媒体或多功能教室使用完毕,应立即将教室设备及环境复原,经计算机中心管理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去。

  三、借用教室的管理规定

    凡课表之外的活动借用教室,在适用上述规定基础上,按如下规定办理:

1、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,需要临时借用教室时,由教师本人到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。

2、学生举办各种讲座等活动,如需借用教室,需填写《教室临时借用申请单》(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),注明活动内容、负责人、具体时间、参加人数及是否使用教室内多媒体设备,经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批准后,到教务处或计算机中心办理借用教室手续。

3、请校外人员来校内举办各种讲座或交流活动等需要借用公用教室,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(校办、党办、宣传部等)审查批准,各类培训、办班需借用教室应经教务处主管处长批准,否则不能借用教室。

4、如果使用教室内多媒体设备,必须符合本条例中第二条《多媒体教室管理及使用规定》。

5、未经许可,擅自使用教室的学生由主管部门处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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